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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标!贵州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出台

发布时间: 2020-03-17 10:00:22

来源: 多彩贵州网

分类: 行业动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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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彩贵州网讯(本网记者 李曜)3月16日,记者从贵州省残联获悉,从2020年1月起,全省一级、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至70元/人/月、50元/人/月;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继续执行低保对象“分类施保”政策,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%-30%增发。

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,充分发挥两项补贴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,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按照《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》要求,近日,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、省残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,通知调整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,调整后的残疾人两项补贴从2020年1月起执行。

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内容为:一是落实低保提标政策,相应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继续执行低保对象“分类施保”政策,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%-30%增发。各地要在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补贴资金,并补发新老标准之间差额。

二是适度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。从2020年1月起,全省一级、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由原来的50元/人/月、40元/人/月提高到70元/人/月、50元/人/月。

责任编辑: bjlpw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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